海门慈善会关于大学生助学金领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6 10:09:00 点击:
经慈善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今年大学生助学金领取不举行发放仪式,现将领取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2013、2014年已接受资助的学生,现继续在校学习,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仍需慈善会资助的,由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携带《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及本人身份证,到慈善会签名领取。个别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者,由其亲属带《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学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慈善会签名领取。
二、如无法即时提供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的,请领取助学金后返校,尽快将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寄回海门慈善会备档。请学生诚实、自觉遵守,否则明年将取消资助资格。
三、2015年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家庭生活困难,需资助者,请抓紧到所属村(居)申请,经审核后同时由慈善会发给《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到时由学生本人带身份证自行到慈善会签名领取。
四、由于部分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因此申请时间延至
五、助学金领取时间:
往届生:
下午15:00至17:30。
2015年新生:
下午15:00至17:30。
特此通知
海门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