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慈善会关于大学生助学金领取的通知
经海门慈善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今年大学生助学金领取不举行发放仪式,现将领取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及之前历届已接受资助的学生,现继续在校学习,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尚需继续接受资助者(如不需要,请自动放弃),由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携带《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及本人身份证,到海门慈善会签领。个别因事或其它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者,由其亲属带《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户口簿到海门慈善会签领。
二、2016年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家庭生活困难,需资助者,请抓紧到所属村(居)申请,经审核后同时由海门慈善会发给《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到时由学生本人凭《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缴费单据,带身份证自行到海门慈善会签领。
三、2015年及之前历届已领取助学金的大学生,至今尚未交回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的,请在今年领取助学金时交回,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2016年领取助学金的新生和历届生,在领取助学金时,不能提供缴费单据的,领取助学金后,务必在10月底前交回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否则同样视为自动放弃以后的资助资格。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可以电子邮件或QQ的形式发回。
四、由于部分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因此申请时间截止8月31日,请各理事成员单位接到新生的申请后,从速送海门慈善会,以便尽快审核。
五、助学金领取时间:
历届生:
2016年新生:
特此通知
海门慈善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