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慈善会2018年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海门慈善会自2012年至2017年助学活动已实施6年,共资助困难大学生1718人(新生700人,历届生1018人),资助金额共492.7万元。助学活动真正弘扬中华民族“仁慈济世、兴学育才”的传统美德,是海门慈善会一贯秉承的宗旨。2018年慈善会将筹集约100万元继续开展助学活动,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给予资金帮助,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资助范围及对象
1、2018年高考被省招生办正式录取的家庭困难大学生;
2、2017年及之前历届已接受海门慈善会助学金,且至今尚在校就读的家庭困难大学生。
二、资助金额
1、新生:本科线:5000元/人
专科线:4000元/人
2、历届已接受资助的在校大学生:2000元/人。
三、步骤和要求
1、为了防止个别对象家庭经济较好,甚至比较富裕的学生接受资助,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真真正正把社会热心人士的捐款,实实在在的资助到实际困难的大学生家庭。因此,今年将提前接受申报,慈善会将派员对申报对象家庭情况逐户进行核实。今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已入围的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需资助的学生,可提前到所属村居申报,申报不受名额限制,并由各村居分批将申报名单填制《海门慈善会2018年大学困难新生助学报名表》报送慈善会。
2、2017年及之前历届已接受资助的学生,现继续在校就读,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尚需继续接受资助者(如不需要,请自动放弃),由学生本人携带《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缴费单据或在校证明,在8月份直接到慈善会领取2000元助学金(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2018年接受资助的新生由常务理事会集体审批后,统一填写《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大学生助学金手册》,该手册将发放至受资助学生手中,学生凭本手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慈善会领取资助金。
4、
5、2017年及之前历届已领取助学金的大学生,至今尚未交回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的,按2017年助学活动方案规定,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2018年领取助学金的新生和历届生,必须在10月底前交回在校证明或缴费单据,否则同样视为自动放弃以后的资助资格。
四、实施时间
1、7月10日开始接受2018年困难大学新生申报,新生接到学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后,到所属村居领取《海门慈善会困难大学生助学申请审批表(2018年度)》进行填写,由村居加具意见送慈善会。
2、助学金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活动涉及2017年及之前历届已接受资助大学生,且2018年困难新生需逐户上门进行调查核实。由于人数多、范围广、总资助金额大。因此,海门慈善会恳请镇委镇政府和各村(居)委大力支持。严格把关,调查核实,请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使热心捐款真正及时送到困难学生的手中。
附:1、《海门慈善会2018年大学困难新生助学报名表》
2、《海门慈善会困难大学生助学申请审批表(2018年度)》
海门慈善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