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和敬堂管理公约
为把和敬堂办成一所规范化、制度化的文明、公益性的殡仪场所,并使其长期有效健康的运作,特制订如下管理公约:
一、海门慈善会将对和敬堂的人员、管理体制、经济收付实施全面监管。
二、服务对象:面对海门镇属有需要办理丧事者提供场地使用并无偿服务。不属海门籍者,如在海门区域内死亡,需经镇民政部门和公安机关验证批准。
三、进堂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亡者进场时,必须有亲属及海门收殡队负责人护送,并随带亡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年幼无身份证的则由所属村居委出具证明,办理好填表登记手续。由堂内管理人员安排进祥安厅。祥安厅不得事先预定,亡者到堂即安排。收殡后如需做斋和寄放香炉须提前登记,以便做好安排。
四、在堂内举行宗教仪式一律不准使用扩音器,以免互相干扰。香炉寄放三年者,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需祭拜者,因楼上场地限制,一律统一在香炉楼楼下空地祭拜。建议拜品以五果为主。如需要使用炊具及就餐,一律在指定食堂专用场所。其它场地一律不准使用炊具。
五、所有拜品,特别是甜圆汤不得随地倾倒、丢弃。一经发现由丢弃者自行清理,否则,恕不接待。
六、堂内各场所都配套一定数量用具供使用。如需增加须向管理人员办理借用和退还手续,用后将借用的用具放归原处。如有损坏者要按价赔偿,故意破坏者则加倍赔偿并追究责任。要自觉节约用电用水,爱护公共设施。
七、在和敬堂办理丧事家属和相关亲友,请保管好自带财物,如有欠缺或遗失,和敬堂概不负责。
八、本堂桌椅及其它一切用具不得外借,亡者非在本堂内办理丧事的,不得在堂内寄放香炉、做斋或其它法事。
九、五保户、孤寡老人及特困户的亡者,无经济能力、不能够承担丧事费用的,由镇民政部门及所属村居委牵头协助有关事宜,欠缺资金由海门慈善会予以捐助。
十、在和敬堂内办理丧事的,除三楼招待所客房收取一定费用外,其余使用场地、相关设施、用水、用电一律不予收费。
十一、和敬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费用、设备折旧、电费、水费由慈善会承担拨出。其资金来源除临街铺面的租金收入外,其余由社会热心人士捐款支持。因此,海门慈善会将继续接受社会热心人士和在和敬堂办理丧事亲属的乐捐。乐捐随缘。
十二、特别倡议在和敬堂办丧事亲属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乐捐,尤其是经济状况允许者自愿多乐捐,以布施于贫困群体。“积德虽无人见,行善自有天知”。捐款者取得单据应为《海门慈善会乐捐专用收据》,加盖公章并主管、会计、出纳同时签章有效。
十三、除殡仪车和运载物品车辆外,其余车辆请勿进入和敬堂内停放。
十四、特别要注重防火防盗,安全高于一切。要做到讲文明、讲卫生、不要乱丢垃圾杂物、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烟头、不要大声喧闹;要爱护花木,不要践踏和采摘花木,保持一个美丽幽雅、宁静文明的环境。
十五、堂内管理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尽力尽责,公正廉洁,服务热情周到。健全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全天候服务。做好门卫、清洁、绿化、花木养护、消毒、消防、电房供电、供水、食堂、住宿、安全等工作。上班时间不准打麻将,不准代介绍经生,厨师,不准为死者亲属介绍和代购一切物品。不准接受茶、烟、红包,做到洁身自爱,自觉维护和敬堂的形象。一经发现违规,将给予严肃处理。
十六、和敬堂的一切收支和财务状况将由海门慈善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发现经济或管理人员有违规现象,欢迎举报,举报电话:0754-86615699
和敬堂是海门和谐文明进步的新生产物,为海门人民提供免费使用,无偿服务,节约殡仪费用,旨在使海门厚丧之风逐步走向礼仪、简化的文明之路。管理和服务工作将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期盼社会各界和热心人士的理解、协作和支持,同心协力,使和敬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
海门慈善会
2017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