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和敬堂内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8-15 18:30:00 点击:

    为使和敬堂管理和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并长期有效健康的运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和敬堂设负责人一名。该负责人对堂内一切人员实施有效的调配和管理,对堂内的一切事务负责,按照《海门和敬堂管理公约》所规定,带领所有工作人员做好一切工作。

二、管理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尽力尽责,公正廉洁,服务热情周到。工作时间内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打麻将等娱乐活动。不得为事主介绍和代购一切物品,不准接受烟、茶、红包等。做到洁身自好,自觉维护好和敬堂的形象。

三、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对进和敬堂办丧事者,要宣传《公约》的有关规定,态度诚恳。如发现违反规定,既要敢于管理又要用说服讲理的方式,以理服人。

四、管理工作人员每月休息二天,根据实际情况由负责人安排轮休。如需要请假,要填写请假条报经负责人审批。每月请假二天内照发工资,超过者按日工资扣款。不经批准者以旷工处理,扣日工资三倍。如连续旷工七天以上,以擅自离职处置。病假者三天内不扣工资,超过者按日工资扣款。如住院治疗或病情较重,家庭经济又较紧张者由负责人上报慈善会,酌情给予补助。

五、和敬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又屡教不改者,负责人有权对其辞退并上报慈善会。所有人员应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做到分工不分家,共同把和敬堂管理成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美丽幽雅,宁静文明的公益性殡仪场所。

六、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呈辞职报告,经批准,工资结算付清;如擅自离职,则所欠工资不发。

 

 

海门慈善会

    www.sthmcs.com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
    汕头潮阳海门迎宾路中段和敬堂右侧铺面
    0754-8661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