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慈善会资助项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1-01 15:30:00 点击:


海门慈善会实施助学、助医、特困资助、救灾、丧事助殓、春节慰问等资助项目。资助特困家庭子女在高中毕业后继续就读大学的学子;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患者;因失去主要劳力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因重大灾害需要资助的困难家庭;孤寡老人或家庭特别困难,无经济能力收殓的对象。有关项目细则规定如下:


一.资助对象:属本镇户籍的人员或长期服务于海门的外地籍工作人员。


   申请对象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渔业联社领取资助申请表,准备相对应资助项目所需资料并认真填写申请表。


1.申请所需资料:申请助学对象附学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申请助医对象附疾病诊断书原件、住院病历等相关治疗证明复印件,申请对象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申请对象户口页复印件;申请特困资助对象附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其它困难证明;申请救灾对象附户口本户主页、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和灾害现场相片等证明资料;申请资助收殓对象附逝者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按相关申请表说明和要求填写,接到申请后慈善会派员调查核实。


二.资助条件和金额


1.助学:高考被省招生办正式录取的家庭困难新生,经调查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为:新生每人:本科:5000元,大专:4000元;历届已接受资助的在校大学生,家庭困难还需继续接受资助的,每年每人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


2.助医:重大疾病必须符合《海门慈善会资助重大疾病范围》条件。经上门调查,审批通过。尿毒症和白血病患者资助20000元;脑出血、脑梗和颅脑手术患者资助12000元;其它重大疾病患者资助8000元。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因吸毒或违法行为等引起伤、病的不得申请。


3.资助收殓:逝者必须在和敬堂收殓,且十日完旬的特困对象,经调查核实后,孤寡丧事收殓资助16000元;特困丧事收殓资助8000元。


4.特困资助和救灾两项资助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特困资助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


5.各项资助,慈善会将派员上门调查,了解核实。


三.资助间隔期限


原则上同一家庭一周年内不能申请助医和特困两项资助。特殊情况,根据上门调查、了解核实,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四.公示、资助救助金发放


15天公示一次,每次公示3天,如无异议,助医金和特困资助金原则上每15天发放一次。如急需资助款,经批准可先发放,再补公示。收殓资助和救灾两项资金,经核实随时发放。


五.专项资助活动(助学、春节慰问等)具体以活动方案为准。资助如有名额分配的,各村居申请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六.村(居)委、渔业联社负责对申请对象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再由村(居)委、渔业联社主要负责人(即慈善会理事成员)加具相关意见并亲笔签名,加盖公章后送慈善会审核,申请资助孤寡收殓需民政部门证实。慈善会将申请对象在镇有线电视进行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通过审核审批程序的对象,由慈善会正式通知申请对象所属村(居)委、渔业联社。由所属村(居)委、渔业联社派干部带申请对象到慈善会领取资助款。


八.慈善会及常务理事会成员不直接接受受助对象申请,也不向村居推荐受助对象。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慈善会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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